近日,从海关总署网站——互动交流版块了解到,跨境电商商品能否贴中文标签?跨境电商货物出现退货,税费怎么算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跨境电商商品能否贴中文标签
答: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文件要求,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履行对消费者的提醒告知义务,会同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下单购买。风险告知书包含以下内容“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答复单位:海口海关)
附:《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
图源:中国政府网
政策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18-12/31/content_5437823.htm
问:跨境电商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等,要退货的,税费怎么处理的?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规定,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消费者所购商品如需退货,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确认退货商品为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可以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海关申请开展退货业务。退货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货,并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建议您向跨境电商企业、平台企业沟通处理退货事宜。(答复单位:广州海关)
附: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公告原文: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939263/index.html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中国政府网
广州货之家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_主营跨境电商进口服务,美国进口,欧洲进口,日韩与东南亚进口物流专线,进口保健食品,进口红酒,进口护肤品,进口奶粉,进口咖啡等跨境电商报关清关服务,广州南沙保税仓可对接京东、拼多多、小红书、有赞、全球购/海淘跨境一件代发服务,支持天猫,抖音,得物等全国各口岸保税仓调拨转仓。咨询电话:13318817509
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